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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计工作质量标准
2015-03-26 00:00  

编辑:管理员 | 时间:2015-03-26 | 栏目:质量标准

课程设计工作质量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质量标准

课程设计准备

教学文件

有科学、规范的课程设计管理制度,各专业有符合实践教学基本要求的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指导书规范、完整,符合实践教学基本要求,并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师资力量

指导老师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水平高,具备主讲本门课程的教师资格;指导教师数量满足课程设计指导要求

物质条件

仪器设备、场地、经费等条件能满足课程设计教学要求。文献资料充足,较好地满足课程设计指导教师和学生的需要

课程设计实施过程

选题

题目设计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本门课程教学要求,能紧密结合生产、科研、管理、社会工作等实际;同一选题的学生数不超过8人

教师指导

指导过程中对学生严格要求,做到教书育人;认真负责,治学严谨,保证充足的在岗指导答疑时间;因材施教,鼓励创新,注重学生综合能力培养

学习工作情况

绝大多数学生按进度要求独立完成全部工作量,学习态度积极主动

成绩评定

有科学、规范的评分标准,严格执行成绩评定标准,客观、真实地反应学生的课程设计质量,成绩记载规范

材料存档

学院能够认真总结课程设计工作,对课程设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课程设计工作各类教学资料整理齐全、规范,上报及时

课程设计效果

设计质量

大多数学生的设计说明书思路清晰、文字表达能力强、书写工整,图纸(表)整洁、规范,符合行业技术标准

能力水平

大多数学生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设计、实践能力达到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创新性

部分学生在课程设计过程中,能综合运用知识,设计(实验)能力强,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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