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理工学院教师“老带新”实施办法(试行)
为提高新进教师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发挥中老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教师之间互学互助良好风气的形成,顺利实现教师队伍质量的全方位提升,以适应学校人才培养不断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工作目标
第一条 聚焦高校新入职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帮助其强化提高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立足高校教师教学和专业发展,帮助新进教师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科研基本方法,尽快站上讲台;着眼新进教师职业引导发展,帮助其掌握工作基本规范,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责任单位。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的指导下,由教学院(部)及指导教师两个工作层面具体负责实施帮带新教师活动,主要包括帮带关系的建立、帮带进程的督查和帮带情况的总结等方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督促教学院(部)青年教师和新进教师参加“老带新”活动,并负责其继续教育学分的认定和登记;教务处负责“老带新”活动内容的指导;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老带新”活动的检查与评价
第三条 实施对象。入职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不满3年的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或者从高校以外的其他单位调入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不满1学年的中级职称及以下新进教师。
第四条 实施内容。帮带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学经验、教学方法、教学要求、学生思想教育等方面。帮教形式采取指导教师与新教师一对一帮带。帮带时间为一学年。
第五条 具体管理
1.院(部)安排具有高级职称,且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的老教师负责帮带新进教师。
2.新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负责沟通协调各方意愿,指导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确定帮带关系。
3.教研室每月对帮带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做好记录,一学期一小结。帮带活动完结后对帮带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结果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4.教学院(部)每年年初向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报送“老带新”结对安排情况表。
5.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每学期末对“老带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报送教务处、人事处。
第三章 具体职责
第六条 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从思想上和业务上言传身教,全面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指导新教师制订学习计划和学期教学计划。
2. 在课前准备方面,指导教师必须指导新教师分析钻研教材,了解学生基础,制订教学计划,选择教法,进行教学设计,书写和修改教案。并在新教师上课之前审查教案并签字。
3. 随堂听课,原则上每月听课不少于2节。指导新教师规范课堂教学,并就教态、语言、教学、板书、艺术性进行评课指导,提出改进意见。
4. 指导新教师命题、阅卷、分析试卷、批发作业、辅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指导实习等
5.如实总结帮带情况。
第七条 所在学院主要职责
针对新入职教师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内容可包含校情校史、学校规章制度、师德师风、教学观摩(听课)、教育实习(备课、讲课、评课等)、活动类课程设计与实践、科研导引、学习共同体等,搭建校级层面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设院(部)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
第八条 新进教师学习要求
1. 听取指导教师的指导,制订学习计划。
2. 学习学校教学工作规章制度。
3. 课前将教案送交指导老师修改、审阅、签字。
4. 教案和作业批改情况应每周送指导教师审查一次。
5. 原则上每月听课4节,并进行评课,做好评课记录。
6. 认真总结帮带情况。
第四章 待遇及其它
第九条 参与“老带新”活动的教师,按照《荆楚理工学院教师继续教育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登记继续教育积分。
第十条 参与“老带新”活动的老教师按照实际工作量由各教学院(部)按院(部)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18年1月1日期施行,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附:荆楚理工学院教师“老带新”结对情况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