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加强对教学院(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评价,根据《荆楚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荆理工教〔2015〕7号)相关规定,经征求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意见,特制定《荆楚理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请各教学院(部)按照《荆楚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荆理工教〔2015〕7号),对照本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实施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校将于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适时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评价。
附件:《荆楚理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