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强化课堂教学秩序监管,持续推动教风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学校决定建立课堂教学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开展课堂教学常态化巡查,现就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巡查内容
课堂教学巡查的重点是教师到岗、教学准备、学生到课及课堂纪律等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巡查教师课堂授课情况
1.教师到岗:有无旷课、迟到、早退和随意调课等现象;
2.教师仪表教态:在课堂上仪表是否整洁、有无不当穿着;
3.教师课堂教学组织:教学环节和授课情况;课堂纪律维护情况;
4.教学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
(二)巡查学生课堂学习情况
1.学生到课: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到课率;
2.学生课堂表现:学生整体听课状态,有无违纪违规现象;
3.其他
(三)巡查教学环境情况、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1、巡查各教学场所环境卫生情况;
2.巡查教学场所多媒体等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二、巡查组织
巡查人员:由教务处工作人员、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以下简称 “质评中心”)、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学院(部)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研办主任(或教研办工作人员)组成。
巡查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进行总体安排和协调。实行组长负责和联络人工作机制,各组组长负责本巡查小组的巡查工作安排,联络人(原则上由各巡查小组教务处、质评中心工作人员担任)协助组长工作。
三、巡查方式
开展常态化定期巡查,原则上每2周组织校级巡查。采取实地巡查、现场查阅教学文件记录、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及结果处理
1.巡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巡查。
2.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要当即解决的,应及时作出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向相关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反馈或提出相应的建议。
3.做好巡查情况详细记录,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到巡查材料的及时规范归档。
4.学院(部)教研办在学校巡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本学院(部)被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自查情况汇总后填写附件2,将该表电子稿送质评中心夏文波,以便于核查比对数据。
5.对课堂教学巡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巡查结果纳入教学学院(部)教风学风建设考核内容。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及时整改,相关职能部门要进行整改工作的跟踪。
五、各教学单位,参照本通知,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课堂教学常态化巡查。
附件:
1.荆楚理工学院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课堂教学常态化巡查安排表(第一轮)
2.荆楚理工学院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课堂教学常态化学校巡查情况记录表(含本次检查课程班级课堂,以电子表格另附)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