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单位教研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质量提高,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决定于2022年4月25日-5月6日开展为期2周的期中教学工作检查。
一、 主要检查内容
(一) 课程教学情况
1.开展期中课程教学情况师生系列评价
①课程教学过程性评价。为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理念,加强对课堂课程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的监控管理,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体系,以达到改进教师教学水平评价模式、引导学生转变学风、改进学校教学管理、培育优秀质量文化的目标,决定从本学期开始每学期在教务系统内开展课程教学过程评价。评价时间安排分为两个阶段:全体学生完成目前已经结课和正在上课的课程的评价;对目前还未上课的课程,目前不评价,待开始上课一阶段后或课程结束后开始评价。
②在教务系统内同时开展同行评价、督导评价、领导评价。评价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6月17日。
③教师评学。任课教师对本人所授课程班级学生的整体学习情况进行评价。本项问卷调查依托教务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个人帐号进入个人页面,点击“教学评价”按钮下拉菜单“教师评学”对任教课程逐一点击评价保存提交即可。评价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6月17日。
通过以上评价和问卷,多角度掌握了解课程教学总体状况。教学单位组织师生参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质评中心”)和各教学单位整理分析调查数据,予以公布,向全体教师反馈,以促进任课教师整改提高,促进对学生的管理和引导。
2.认真组织开展听课评课活动
各学院(部)和相关教研室(以下简称“各教学单位”)根据《荆楚理工学院听课制度》(荆理工教〔2021〕3号),结合《荆楚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试行)》(荆理工教[2018]34号),切实落实听课评课制度,通过听评课活动,认真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各类人员听评课应做到即听即评,从本学期开始,要求所有听评课记录均需及时录入到教务系统,即听课后及时登陆教务系统评教模块评教,录入听课评课信息。
2022年6月10日,质评中心将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类人员已听课评课数据,向各教学单位予以公布,以督促各类人员按制度要求完成学期听课任务,并将听评课信息录入教务系统。
学期末,各教学单位通过管理员账号自行下载各类人员听评课记录数据,填写《领导教师督导听课检查统计表》(见附件1),并将统计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及时送交质评中心。质评中心将对教学单位提交的听课数据与教务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和分类统计后,向各教学单位予以公布。公布的数据(以教务系统内的数据为准)作为教学工作考核、教风学风建设考核的依据之一。
3.开展教学过程档案材料检查
①常规教学档案检查。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教学过程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教师教案、教学进度及执行情况、作业布置及批改、考勤及平时成绩记载等情况)自查,填写自查记载表(见附件2表2-1),自查完成后向质评中心报送该表。
学校检查组将对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整体性检查(检查表见附件2表2-2),并通报检查结果。
②上学期课程考试成绩异常情况专项检查。为严格教学管理,严肃教风考风,决定开展2021-2022-1学期课程考试总评成绩异常情况专项检查。检查范围: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不及格率为0且优秀率≥20%的课程(具体课程名单及检查表见附件3表3-1);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优秀率≥50%的课程(具体课程名单及检查表见附件3表3-2)。检查方式: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组检查相结合(教学单位自查表同学校检查表,见附件3)。对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对确认违反教学规范的行为将根据制度进行处理。
4.开展课堂教学巡查
校院两级要加大对课堂教学的日常巡查力度,实行课堂教学例行巡查常态化。教务处、质评中心将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课堂教学例行巡查的频次和力度,并公布每次巡查数据结果。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日常课堂教学例行巡查,以达到加强课程教学组织管理,减少课堂管理松懈、师生课堂教和学精力投入不足现象的存在。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学校检查组将对各教学单位开展课堂教学例行巡查台账和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检查表见附件4表4-1)。
(二)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主要环节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师范专业教育实习、工程类专业实习、各专业实训、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方面。
各学院结合本学院专业实际,按照实践教学规范开展相关实践教学工作的自查,并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荆楚理工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实践教学环节检查表》(见附件4表4-2)。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开出情况、实验设备利用情况、实践教学录入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和实行校企“双导师”制情况、实践教学计划和工作安排方案、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及实施指导情况、学生实践过程性管理及评价等。在学院自查基础上学校组织抽查(检查表见附件4表4-2),抽查结果作为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依据。
今后,关于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档案归档工作做如下统一工作要求:
顺应信息化趋势,既要充分利用好教学信息化平台,规范完整地做细做实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实训)等电子化教学档案,又要同时规范完整地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实训)等纸质化教学档案,为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学期末,学校将依据《荆楚理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荆理工质评中心函[2021]18号)组织开展对毕业论文(设计)的专项检查评价。
(三)教风学风建设
1.学院(部)自查。根据学校颁布的关于教风学风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教风学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各学院(部)和相关单位教研室要就本单位教风学风建设开展的措施、效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改进的措施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在全面自查评价的基础上,撰写落实教风学风建设方案的自查情况(相关内容在期中教学工作自查报告中反映即可,不单独成文),分别送交教务处和质评中心。
2.学校抽查。学校检查组将对教风学风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含:①学院(部)落实教风学风建设的工作计划、工作会议、常规检查、对上学期教风学风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整改措施和效果等情况;②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集体备课、互相听评课等情况;③课程教学:备教辅改考等环节、课堂教学秩序等情况;④早晚自习;⑤乐跑、课外科技活动开展等情况(检查表见附件4表4-1)。
(四)教研室工作和“老带新”
各教学单位应按照《荆楚理工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荆理工教〔2018〕10号)、《荆楚理工学院教研室评估方案(试行)》和《荆楚理工学院教师“老带新”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2017年12月由学校人事处、教务处、质评中心以通知的方式联合发文)制定具体的评估指标体系,对教研室工作、“老带新”、对连续两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后10%的教师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评价,学校检查组将对教学单位该项工作的自查评价工作开展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检查表见附件4表4-3、表4-4)。
(五)期中考试落实情况
期中考试是检查学生阶段性学习效果、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促进和落实学校教风学风建设,要求每学期在每个本科专业每个年级中(本学期实习年级除外)各选取2~3门课程进行期中考试。各学院对本学院的期中考试情况进行统计,对未开展情况给予说明,并形成书面情况送教务处(检查表见附件4表4-5)。
(六)组织开展师生座谈
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采取不同形式分别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会议记载建议用统一格式模板,见附件6),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总结问题,提炼成绩,形成教师座谈工作总结和学生座谈工作总结,交质评中心和教务处。
届时,学校检查人员将分组到座谈会现场参加座谈会(具体安排见附件5)。
质评中心、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送交的师生意见、建议进行总结提炼,形成报告,向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部)反馈。
(七)开展优秀课堂教学展示活动和教学评比活动
1.开展示范课、公开课观摩展示活动
①示范课,2021年教学创新大赛3个赛道的获奖教师分别主讲一堂示范课;
②公开课,每个学院(部)遴选推荐课程不少于1门,在智慧教室课堂实录一次课,并在网上向全校教师公开展播。
2.举办“十佳教学设计”“十佳笔记”“十佳作业”评选。
以上两项活动具体方案另行发文通知组织实施。
二、期中教学检查要求
1.以各教学单位自查评价为主,通过对教学和教学管理主要环节的检查评价,了解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落实情况和教学管理状况。
2.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学管理制度规范要求开展教学检查工作。
教学单位要继续加强教学文件的规范性建设,教学过程中各环节产生的过程材料和结果材料,都应该作为教学文件归档,归档要及时、全面、规范,为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做好档案准备。
3.检查和评价数据统计分析发布要求
(1)教学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各类检查和评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布反馈。
(2)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平台在网上进行的问卷调查、教学评价等原始数据(包括课程教学过程评价、学生评教、同行评教、领导评教、督导评教、教评学等),请各教学单位系统管理员直接在教务管理系统内自行查阅下载统计分析发布,并作为教学档案予以归档保存。
(3)质评中心组织的在非教务管理系统网上评价和问卷的数据,由质评中心及时向各教学单位反馈。
4.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应按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完成检查工作,做好各类检查记载,形成本单位期中教学工作自查报告(含落实教风学风建设方案的自查情况报告内容)。报告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本通知所要求的期中教学检查内容,要客观总结分析本单位教学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要求必须含有典型案例工作亮点介绍),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查找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理清改进教学工作的思路,制定持续整改提高措施,少用描述性语言,多用事例和检查数据说明。
送交材料无特殊说明,均需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
各教学单位送交检查材料时间要求如下:
2022年5月17日之前,向教务处和质评中心提交以下检查材料:
(1)本单位期中教学工作自查报告(含落实教风学风建设方案的自查情况报告、期中考试落实情况等内容)。
(2)附件2中表2-1:荆楚理工学院教学院(部)期中课程教学过程档案材料自查记载表(此表只送交电子稿)。
(3)附件4中表4-5:荆楚理工学院2021-2022-2学期期中考试落实情况检查表。
(4)各教学单位整理的教师和学生座谈工作总结。
2021年6月17日之前,向教务处和质评中心提交:
(5)附件1:领导教师督导听课检查汇总统计表。
附件1:领导教师督导听课检查汇总统计表
附件2:2021-2022-2学期期中课程教学过程档案材料检查表
附件3:2021-2022-1学期课程考试综合成绩异常情况专项检查名单及检查记录表
附件4:2021-2022-2教风学风实践教学期中考试及教研室工作(以老带新)检查表
附件5:2021-2022-2期中教学检查学校检查安排表
附件6:师生座谈会议记录模板
(附件5在纸质文件中打印,其他附件以电子文档方式上传教学管理群,请各学院(部)自行下载)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