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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院(部)教学督导员备案及《荆楚理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2-09-26 11:32  

各学院(部)、校教学督导委员会:

教学督导是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荆楚理工学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学校健全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织,积极开展教学督导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各学院(部)需成立院(部)教学督导组设组长一名,成员3-5人,由热心教学工作、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学术水平高、教学和管理经验丰富的本院(部)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院(部)教学督导员由学院(部)聘任,在院(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请各学院(部)按照要求,认真遴选本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于929日前将名单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

同时,学校启动《荆楚理工学院教学督导规定》(荆理工教[2012 ]19号)的修订工作现将《荆楚理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各院(部)请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各教学院(部)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929日将修改意见书面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无修改意见也请书面回复无意见)。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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