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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2023-02-08 09:42  

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生返校后,将于2月1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管理,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学校决定开展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要检查教学秩序、教学条件、教学规范、课堂教学状况等。

1.教学秩序:检查教师到堂情况,学生到堂情况。

2.教学条件:检查教学场地、教学设备、教学环境等。

3.教学规范:学院(部)对教师课堂教学必备教学文件进行自查,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任务书、课程教案(纸质)、课程教学进度表、考勤册等。

4.课堂教学状况:主要检查学生学习状态,有无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教师授课状态,与学生互动情况等。

        二、检查人员

校领导、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

        三、检查方式

课堂实地巡查、查阅相关教学材料、师生访谈等。

        四、检查时间

2023年2月13日-15日(星期一至星期三)。

        五、工作要求及结果处理

1.校、院各级领导深入课堂听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院(部)领导听课由各学院(部)自行安排。

2.本次教学工作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组长提前联系校领导,检查人员应做好记录,认真填写期初课堂教学巡查记录表(见附件2),于2023年2月16日前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监控科备案存档。

3.各学院(部)应自行设计项目检查表格并做好自查记录。

4.各学院(部)应根据《荆楚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质量建设手册》中“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要求,对相关项目进行认真自查;运用《荆楚理工学院教师教案质量评价表》对教师备课和教案质量进行检查评定。

5.各学院(部)于2月17日前将本单位学生返校开学工作总结(负责人签名、学院(部)盖章,总结内容须包含“检查内容”中的所有项目,多用数据说明,少用描述性语言)、《荆楚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学院(部)领导听课汇总统计表(见附件4)》送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楼B318,雷老师收)。

附件:

1.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安排表

2.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课堂教学巡查记录表(电子表)

3. 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校领导听课一览表

4. 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学院(部)领导听课汇总统计表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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