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2-2023-1学期教师教学质量线上评价已经结束,请各教学单位自行在教务系统下载评价数据。各教学单位根据《荆楚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荆理工教[2018]34号)、《关于及时公布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通知》(荆理工质评中心函〔2019〕6号)、《关于优化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荆理工质评中心函〔2019〕10号)的要求,迅速完成2022-2023-1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工作,2023年2月27日前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简称“质评中心”)报送以下材料:
1.本单位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公布与反馈落实情况的报告(需含总评成绩构成比例等情况);
2.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评得分及排名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需盖单位公章,院长签名)。
3.《学院(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告知书》(仅针对教学质量排名后10%送达)。
附件: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评得分及排名汇总表(样表)
2.学院(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告知书(样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