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单位教研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质量提高,落实《荆楚理工学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荆理工字〔2022〕20号)的通知精神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决定于2023年4月10日-4月21日开展为期2周的期中教学工作检查。
一、 主要检查内容
(一) 课程教学情况
1.组织开展听课评课活动
各学院(部)和相关教研室(以下简称“各教学单位”)根据《荆楚理工学院听课制度》(荆理工教〔2021〕3号),结合《荆楚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试行)》(荆理工教[2018]34号),切实落实听课评课制度,通过听评课活动,认真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各类人员听评课应做到即听即评,要求所有听评课记录均需及时录入到教务系统,即听课后及时登陆教务系统评教模块评教,录入听课评课信息。
2.开展课堂教学巡查
校院两级要加大对课堂教学的日常巡查力度,实行课堂教学例行巡查常态化。教务处、质评中心将加大课堂教学例行巡查的频次和力度,并公布每次巡查数据结果。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日常课堂教学例行巡查,以达到加强课程教学组织管理,减少课堂管理松懈、师生课堂教和学精力投入不足现象的存在。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
3、检查任课教师课后辅导答疑和作业批阅情况
为落实《荆楚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荆理工字〔2018〕21号》“任课教师应为学生提供学习指导,开展辅导答疑”文件精神,任课教师应安排2周1次的课后辅导答疑。根据《荆楚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荆理工字 〔2012〕40号)文件精神每门课程均应依据其性质,布置足够的书面作业量,作业次数写入教学进度表,作业批改要认真、仔细、及时,保质保量,作业评定客观公正。学校将组织抽查任课教师课后辅导答疑和作业批阅情况。
4.开展教学过程档案材料检查
常规教学档案检查。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教学过程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教师教案、教学进度及执行情况、教师辅导答疑情况、作业布置及批改、考勤及平时成绩记载等情况)自查,填写自查记载表(见附件2表2-1)。学校检查组将对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5.开展系列评教评学活动
①课程教学过程性评价。为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理念,加强对课堂课程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的监控管理,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体系,以达到改进教师教学水平评价模式、引导学生转变学风、改进学校教学管理、培育优秀质量文化的目标,借助学校智慧教学平台(超星学习通)开展学评教活动,请相关学院(部)组织本院(部)学生踊跃参加评教活动,评价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4月14日。
②任课教师对本人所授课程班级学生的整体学习情况进行评价。教师评学活动依托教务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个人帐号进入个人页面,点击“教学评价”按钮下拉菜单“教师评学”对任教课程逐一点击评价保存提交即可。评价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4月21日。
(二)“老带新”、教学质量评价后10%的教师帮扶工作检查
近年来我校新进教师较多,根据《荆楚理工学院教师“老带新”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2017年12月由学校人事处、教务处、质评中心以通知的方式联合发文)精神,对各教学院(部) “老带新”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对连续两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后10%的教师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评价,学校检查组将对教学单位该项工作的自查评价工作开展检查。(检查表见附件3)。
(三)组织开展师生座谈
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采取不同形式分别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会议记载建议用统一格式模板,见附件5),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提炼成绩亮点、查找差距不足,形成教师座谈工作总结和学生座谈工作总结,交质评中心和教务处。
学校召开校级教学信息员座谈会,相关教学院(部)通知本学院教学信息员按时到会。教学信息员座谈会时间:4月17日15:00-17:30,地点:钟楼3楼。
将对收集的师生意见、建议进行总结提炼,形成报告,向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部)反馈。
二、期中教学检查要求
1.以各教学单位自查评价为主,通过对教学和教学管理主要环节的检查评价,了解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落实情况和教学管理状况。
2.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学管理制度规范要求开展教学检查工作。教学单位要继续加强教学文件的规范性建设,教学过程中各环节产生的过程材料和结果材料,都应该作为教学文件归档,归档要及时、全面、规范,为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做好档案准备。
3.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应按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完成检查工作,做好各类检查记载,形成本单位期中教学工作自查报告(含落实教风学风建设方案的自查情况报告内容)。报告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本通知所要求的期中教学检查内容,要客观总结分析本单位教学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要求必须含有典型案例工作亮点介绍),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查找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理清改进教学工作的思路,制定持续整改提高措施,少用描述性语言,多用事例和检查数据说明。
2023年4月24日之前,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提交以下检查材料(送交材料无特殊说明,均需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
(1)本单位期中教学工作自查报告。
(2)荆楚理工学院教学院(部)期中课程教学过程档案材料自查记载表(此表只送交电子稿)。
(3)各教学单位整理的教师和学生座谈工作总结。
(4)院(部)领导、教师、督导听课检查汇总统计表。
附件 1:院(部)领导、教师、督导听课检查汇总统计表
附件2:2022-2023-2学期期中课程教学过程档案材料检查表
附件3:2022-2023-2学期期中“老带新”工作检查表
附件4:2022-2023-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校检查安排表
附件5:师生座谈会议记录模板
(附件以电子文档方式上传教学管理群,请各学院(部)自行下载)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