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第1学期
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老生返校后,将于9月8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规范教学管理,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学校决定开展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教学秩序、教学环境和设施设备、教材发放、教学规范、课堂教学状况等情况。
1.教学秩序:任课教师、学生按照课表到堂情况。
2.教学环境和设施设备: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是否正常、教学场所卫生保洁是否到位等。
3.教材发放:教材发放到师生的情况。
4.教学规范:学院(部)对教师课堂教学必备教学文件进行自查,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任务书、课程教案(纸质)、课程教学进度表、考勤册等。
5.课堂教学:教师授课、学生课堂学习状态等。
二、检查人员
校领导、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
三、检查方式
课堂实地巡查、查阅相关教学材料、师生访谈等。
四、检查时间
2025年9月8日-9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三)。
五、工作要求
1.校、院各级领导深入课堂听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院(部)领导听课由各学院(部)自行安排。
2.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组长提前联系校领导,检查人员应做好记录,认真填写期初课堂听课记录表、课堂教学巡查记录表(见附件2),于2025年9月11日前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监控科备案存档。
3.各学院(部)、相关部门开课之前应对教学条件(教学场地、教学设备、教学环境卫生等)进行检查、维护,做好开学准备。
4.课堂考勤统计。任课教师应做好学生课堂考勤,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部)组织并汇总第一周课堂考勤情况。
5.各学院(部)应根据《荆楚理工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标准汇编》“教学各主要环节质量标准”的要求,对教师课程教学必备教学文件进行自查,各学院(部)自行设计相关项目检查表格并做好记录。
6.各学院(部)于9月11日前将本学院(部)开学工作总结(负责人签名、学院(部)盖章,总结内容须包含“检查内容”中的所有项目,多用数据说明,少用描述性语言)、学院(部)领导听课汇总统计表(见附件4)送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钟楼201办公室,雷呈勇老师)。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