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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1学期

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2023-08-25 11:18  

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老生返校后,将于8月28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管理,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学校决定开展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教学秩序、教学条件、教学规范、课堂教学状况等。

1.教学秩序:检查教师到堂情况,学生到堂情况。

2.教学条件:检查教学场地、教学设备、教学环境等。

3.教学规范:学院(部)对教师课堂教学必备教学文件进行自查,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任务书、课程教案(纸质)、课程教学进度表、考勤册等。

4.课堂教学:主要检查学生学习状态,有无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教师授课状态,与学生互动情况等。

二、检查人员

校领导、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

三、检查方式

课堂实地巡查、查阅相关教学材料、师生访谈等。

四、检查时间

2023年8月28日-30日(星期一至星期三)。

五、工作要求

1.校、院各级领导深入课堂听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院(部)领导听课由各学院(部)自行安排。

2.本次教学工作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组长提前联系校领导,检查人员应做好记录,认真填写期初课堂教学巡查记录表(见附件2),于2023年8月31日前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监控科备案存档。

3.各学院(部)自行设计相关项目检查表格并做好自查记录。

4.各学院(部)应根据《荆楚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质量建设手册》中“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要求,对相关项目进行认真自查;运用《荆楚理工学院教师教案质量评价表》对教师备课和教案质量进行检查评定。

5.各学院(部)于8月31日前将本单位学生返校开学工作总结(负责人签名、学院(部)盖章,总结内容须包含“检查内容”中的所有项目,多用数据说明,少用描述性语言)、《荆楚理工学院2023—2024学年度第1学期期初学院(部)领导听课汇总统计表(见附件4)》送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钟楼201办公室,雷呈勇老师)。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第1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安排表

2.2023-2024学年度第1学期期初课堂教学巡查记录表(电子表)

3.2023-2024学年度第1学期期初校领导听课一览表

4.2023-2024学年度第1学期期初学院(部)领导听课汇总统计表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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