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激励和促进学业导师队伍建设,引领和带动我校导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荆楚理工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荆理工教〔2022〕36号)相关要求,现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业导师考核及优秀学业导师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一、考核原则
学生评价与学院(部)考核相结合,以学院考核为主,坚持标准、透明公开、客观公正。
二、考核对象
2022-2023 学年度担任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满一年的教师。
三、考核时间及方式·
1.学业导师考核由各二级学院(部)考核小组组织实施。2.考核小组根据各二级学院(部)制定的学业导师考核方法,从学生评价、指导情况检查和学院(部)评价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10%,宁缺毋滥。
3.经学院(部)确定的优秀学业导师候选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7日。
4.各二级学院(部)须认真做好学业导师考核材料的备案工作,教务处将于下学期开展考核材料的专项检查。若发现申报材料弄虚造假,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评上的荣誉撤销、追回奖励,并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6月21日